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局面,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打下坚实社会基础。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立法,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面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创作编写生态环境教育系列丛书,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加大企业负责人环境管理培训力度,推动“十期千人”培训计划实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使新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加大生态文化产品宣传力度,在全省选择一批街道、学校、社区、地铁或休闲街区等场所,建设示范性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融合地域特色、重大节庆活动和民间文化资源,打造特色生态文化活动品牌。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探索培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典型,争取入选国家第一批生态省,确保江苏生态示范创建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鼓励更多的地方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培育以乡镇、村或小流域为单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典型案例。继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创建,实施美丽江苏建设试点示范“十千百”工程。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美丽江苏生态环境融媒体系列平台”,形成融媒体矩阵。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环保节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长江小使者”等系列活动,用好用活江苏生态环境代言人“苏小环”、环保卡通形象“净净”,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环境宣传品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积极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粮食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大垃圾分类推进力度,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逐步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面,鼓励各地运用“红黑榜”“时尚户”“示范户”等机制,将垃圾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予以优先采购。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进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利用标准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在快递行业推行绿色包装,加强快递包装回收体系建设。营造宁静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科学划定防噪声距离。加强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隔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干线、机场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控。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休息空间。推动企业披露环境信息。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引导企业实施高水平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发开展环保社会承诺,组建绿色企业联盟,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绿色伙伴”计划,密切开展环保合作,提高环保共识度和行动力。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列入公众开放示范单位的环保设施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开放活动,有条件的适当增加开放频次。定期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会或培训班,选树一批技术先进、参观便捷、配有独立教育场地的环保设施开放示范点。到2025年,各设区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强化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规范环保社会组织管理,建立环保社会组织及环保志愿者数据库。开展“绿益江苏”“共筑绿篱笆”等环保公益项目征集活动,鼓励各地设立专项资金,以小额资助、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公共事务。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定期沟通对话机制,组建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库,鼓励和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开展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环境社会观察员制度,加强环境守护者队伍规范管理。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推广环境圆桌对话制度,促进利益相关方对话协商,有效化解环境矛盾和纠纷。搭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公共事务的线上互动平台,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政策制定,建设“绿色积分”体系,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环境治理。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环境守护者”行动、江苏“美境”行动等志愿服务项目。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逐级分解落实。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协同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细化规划实施考核评估机制,对生态环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碳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开展全方位考核。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的全过程动态规划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国有资本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动员、激励、激发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规划实施。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及时报道规划实施新成效与新做法,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聚焦我省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组织实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建立资金使用与环境绩效并重的项目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