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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03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中环协〔2019〕190号

  各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环保企业:  

  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环保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培养企业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守信经营,依据《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就开展第十二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第十二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3日。  

  二、 申请条件  

  1.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环保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3.近一年内(至申报截止日期前)未受到行政处罚,且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 申报方式及流程  

  此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企业可登陆“环保企业信用平台”(www.caepi.org.cn/CreditPlatform/)点击“信用评价申报”或登录协会官网(www.caepi.org.cn),在“办事大厅栏”点击“信用评价申报”。申报内容详见《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流程》(附件),完成在线填报后,在线打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由地方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的企业,请在推荐单位栏勾选所属推荐单位,相关材料由推荐单位在线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由推荐单位线下填写推荐表(可在企业申报书的表头位置下载)后将纸质材料一并寄送我会信息部。其他企业可将资料直接寄送我会信息部。  

  我会按照“初审-初评-公示-终审-授牌”的程序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发布时间预计为2019年10月下旬,评价结果在环保企业信用平台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www.caepi.org.cn)上公示及发布。  

  四、 评价内容及等级  

  环保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企业的守信意愿、守信能力及守信表现、失信表现等,涵盖企业的价值理念、管理能力、财务能力、市场能力、履约能力、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情况等要素。评价企业等级分为AAA、AA、A三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我会将为获评企业颁发信用等级铜牌和证书。  

  五、 评价费用  

  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取评价费,评价所需的专家评审,证书、铜牌制作费由我会统一支出。为核实企业材料,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所需的差旅费用由申报单位支付。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子骁、王伟  

  电   话:010-51555190   010-51555009  

  传   真:010-51555028  

  电子邮箱:xinyongpingjia@caepi.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协会信息部  

  邮政编码:100037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9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江苏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电话:(025)86618294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广聚路31号安科大厦B楼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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