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工作规程》规定,分会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本分会不单独设立财务部门,会费的收支纳入江苏省环保产业协会的财务帐户进行管理。本分会的会费交纳标准和办法如下:
一、分会会费交纳标准
1、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4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3000元;
3、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不低于2000元;
协会和分会不重复收取会费。
二、分会会费交纳办法
每年6月30日前交纳当年会费或五年一次性交纳。
三、其它
本标准经2012年3月10日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即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