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环保产品检测机构名录的通知
中环协[2006]86号
各有关环保产品检测机构: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将环保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审查管理工作移交你会管理的函》(环办函〔2006〕342号)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经对申请环保产品检测机构单位的资格审核,《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8个检测机构具备开展环保产品检测条件,通过资格审核,有效期为四年。现予公布。
附件:第一批环保产品检测机构名录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